要多领取一份营业执照,怎么办理?
部门信息
实施主体 昆山市行政审批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583MB172713XB
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
窗口办理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
办理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A栋5楼市场准入综合窗口或各管辖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
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:30-12:00,下午13:00-16:30,法定节假日除外
受理标准
服务对象:企业法人,非法人企业
受理条件:
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
办理材料
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
1
《增、减、补、换发证照申请书》。
空白表格
示例样表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申请书(表格)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、签字笔填写,字迹应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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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、副本;已领取纸质版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、代表证的缴回登记证、代表证。
已关联电子证照,可免提交
示例样表
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
真实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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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>
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
1 受理 1工作日 1.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,不予受理,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。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;2.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当场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,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;3.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,出具《受理通知书》。 不予受理通知书、受理通知书
2 审查 3工作日 依照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,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审查 审查是否通过
3 审核 1工作日 依照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,依法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;符合规定的,发放准予通知书,核发《营业执照》;不符合规定的,说明理由,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,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,出具《登记驳回通知书》 营业执照
办理时限
办件类型 承诺件
法定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
实施主体 昆山市行政审批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583MB172713XB
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
窗口办理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
办理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A栋5楼市场准入综合窗口或各管辖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
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:30-12:00,下午13:00-16:30,法定节假日除外
受理标准
服务对象:企业法人,非法人企业
受理条件:
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
办理材料
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
1
《增、减、补、换发证照申请书》。
空白表格
示例样表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申请书(表格)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、签字笔填写,字迹应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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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、副本;已领取纸质版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、代表证的缴回登记证、代表证。
已关联电子证照,可免提交
示例样表
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
真实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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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>
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
1 受理 1工作日 1.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,不予受理,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。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;2.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当场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,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;3.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,出具《受理通知书》。 不予受理通知书、受理通知书
2 审查 3工作日 依照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,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审查 审查是否通过
3 审核 1工作日 依照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,依法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;符合规定的,发放准予通知书,核发《营业执照》;不符合规定的,说明理由,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,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,出具《登记驳回通知书》 营业执照
办理时限
办件类型 承诺件
法定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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