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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执照丢失了,怎么补办?

来源:      2023-04-11 11:37:40      点击:
窗口办理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
办理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A栋5楼市场准入综合窗口或各管辖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
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:30-12:00,下午13:00-16:30,法定节假日除外
受理标准
服务对象:企业法人,非法人企业
受理条件:
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


办理材料
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
1
《增、减、补、换发证照申请书》


空白表格
示例样表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申请书(表格)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、签字笔填写,字迹应清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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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报纸公告样张(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不需提交,换发执照的不需提交)。


空白表格
示例样表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按要求需签名盖章处签章齐备;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,需注明“与原件一致字样”签章齐全; 多页材料需加盖骑缝公章。 提交的材料齐全,内容真实有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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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、副本(遗失除外);已领取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、代表证的缴回登记证、代表证(遗失除外)。


已关联电子证照,可免提交


示例样表
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
真实有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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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>
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
1 受理 1工作日 1.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,不予受理,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。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;2.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当场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,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;3.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,出具《受理通知书》。 不予受理通知书、受理通知书
2 审查 3工作日 依照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,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审查 审查是否通过
3 审核 1工作日 依照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,依法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;符合规定的,发放准予通知书,核发《营业执照》;不符合规定的,说明理由,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,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,出具《登记驳回通知书》 营业执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