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山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的材料及流程?
受理标准
服务对象:自然人,企业法人
受理条件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运输条例》(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第三次修订,自2019年03月18日起施行。) 第三十七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; (二)有必要的设备、设施和技术人员; (三)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; (四)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。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前款规定的条件,制定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。
办理材料
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
1
是连锁经营的,提供材料
空白表格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查看更多
2
涉及危货车维修的,提供材料
空白表格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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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允许外协设备的合法合同书和检测设备合同书复印件
空白表格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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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环境保护措施
空白表格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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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维修管理制度
空白表格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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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,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信息
空白表格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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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技术人员汇总表,以及技术人员的学历、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、驾驶证复印件
空白表格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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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经营场地(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)、停车场面积材料、土地使用权及产权材料
空白表格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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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营业执照复印件
空白表格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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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机动车维修备案表
空白表格
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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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>
办理时限
办件类型 即办件
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
收费情况
不收费
服务对象:自然人,企业法人
受理条件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运输条例》(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第三次修订,自2019年03月18日起施行。) 第三十七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; (二)有必要的设备、设施和技术人员; (三)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; (四)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。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前款规定的条件,制定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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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连锁经营的,提供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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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允许外协设备的合法合同书和检测设备合同书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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